说到土地,往前推个二十年,家家户户都会非常地珍惜它,但随时代的变化,由于种种原因,许多老百姓还是选了在外打工、创业,不再依赖土地,不再以土地为生,因此呢,现在是随处可见的荒山、荒地。但这几年,国家为促进农民经济的发展,严防土地的流失,便开始鼓励开发“四荒”资源,并给予实际种地农民各种补贴。
《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对此也有相关的规定,企业、个人或是单位是可以承包荒山、茺沟、荒丘等,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以及渔业生产的。
事实上,开发荒山、荒沟、荒滩等本是一件好事,这样不但可以防止水土流失,而且还可保护大自然,保护生态环境,与此同时呢,更有助于我们老百姓的生活,美化城市。只不过,在承包(开发)荒山、荒沟、荒滩等时,必须要按照法律和法规中规定的进行,不能擅自占用、承包等。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中的有关法律法规,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但是在具体承包过程中,很多农村地区是肆无忌惮,个别村委会为了从中获利,更是违反法律规定,擅自将土地直接流转给开发商。凯诺律师这里想要说的是,虽然农村土地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其也是没有权利擅自处置土地的去向的,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必须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原则进行,否则就是违法行为。那么,荒山、荒沟、荒丘等的承包应该以什么方式来进行呢?在流转过程中,需要遵循什么样的原则呢?下面我们就结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来告诉大家
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能采用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另外,《农村土地承包法》中规定,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适用本章规定。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承包方取得土地经营权。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
从上面的法律和法规中我们大家可以知道,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是不能够最终靠家庭承包方式去承包的,而是需要能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承包。也就是说,如果村民或是开发商、企业想承包荒山、荒沟等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等,则能够最终靠拍卖、招标等方式获得这些土地的使用权。
不过,正常的情况下,本村村民则是享有优先权的,如果所要承包的荒山属于本村集体内,那么该村民则是可以优先承包的,其次才是外村村民、企业、单位、开发商。
除此以外,上面的法律和法规中还提到,以招标、协商、拍卖等方式获得荒山、荒丘、荒沟等的土地经营权的,双方必须要签订承包合同,该合同中应当要有承包期限以及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等内容,这也是以防日后会有说不清、道不明的法律纠纷。
最后一点,也是最主要的一点,无论流转的土地是耕地还是荒山、荒沟,只要承包对象不是本村集体组织成员,即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单位、个人、企业等,那么必须要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决定,也就是必须要经过该村村民代表的点头同意,然后才能将土地流转出去,这在《农村土地承包法》中也有明确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企业、单位或是个人承包的,应当要事先取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实践中,如果村委会在没有经过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或是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的同意,就擅自将发包给企业、单位或村集体以外的村民个人等,那则是不合法的,村民可以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